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保险赔偿问题

三轮机动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上人受伤了,治疗花了三千元,修理摩托车花了一千六百元,三轮机动车有交强险,现在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我想请问:
1、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哪些项目,赔偿多少呢?
2、现在受伤方要我们(三轮机动车方)承认全责,(其实按理说我们可能是主要责任,因为是摩托车违规撞上我们的),说承认了全责,保险公司可以赔偿更多,而我们相对的对他赔偿的就少了,所以,我想问,为什么我们承认了全责保险公司会赔偿的多,而我们赔偿的少呢,他这其中一定有猫腻,他想搞什么花招,所以,恳请懂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人士帮忙解释一下,万分感激!

承全责多承担,因为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剔除一些东西,全责你这部份就得全自己赔,主次责,就按比例赔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保险理赔时需剔除非医保用药)。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住院天数加上建议休息天数)。或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理赔时需提供受害人劳动合同与事发前与发后的工资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认收入是否减少并证明减少的收入及赔偿标准)。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需提供相关证明确认赔偿标准)。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劳动合同与事发前和事发后的工资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用以证明减少的收入及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住院天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福建省公安厅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福建省公安厅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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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6
你的三轮车还有商业险吗?
如果只买了交强险,全责、主责、同等责任、次责都是一回事,交强险只要有责任就要赔。保险公司也会在保险范围内赔偿。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则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分摊。
而商业险就不同,他是按照你的责任大小来按比例赔偿。责任大就赔的多。
按照你所说的,伤者的所有费用都没超出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主要责任和同等责任是一回事。但是为了维护你的权益,不要听信对方的,实事求是定责任,若果你认了全责,对方就有充分理由漫天要价,受害的是你自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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