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开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开的轿车和对方的摩托车相撞,如何理赔?

前两天我开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开的轿车和对方的摩托车相撞,报案后,交警鉴定我负全责,因为我的车购买了交强险,不计免陪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对方去医院做检查,花费800元检查费,医院还给其开了6天的调养休息时间,其实根本就没什么问题,就腿擦破了皮,现在我想知道这个我车子修理的费用,对方车子修理费用,医院检查费,对方要求支付的误工费,营养费哪些是保险公司需要理赔的,哪些又是我自己要支付的,请了解的朋友告诉我,非常感谢了!

先看看这次事故的损失,有物损、有人伤。你全责,那么全部费用都由你和你投保的保险公司来承担。
你的车辆修理费中有100块钱是对方交强险无责赔付,可以由你投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如果对方没有交强险或者清楚是在哪家公司投保的,那么这100元你得自己掏了,剩余的由你的车损险来承担,你有不计免赔这块应该是全部报销的。
对方的车辆修理费2000块以内的部分由你的交强险进行赔偿,超出2000块的部分有你的商业三者险赔偿,如果同样有不计免赔,那么这块基本也是全部报销的。
最后是人伤,照你描述是轻伤,没有住院,只有6天休息。那么这块的医疗费、误工损失是要承担的,轻伤应该不存在护理费。误工损失按天补偿,要求提供对方的工资证明,没有的按其户籍性质给付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医疗费部分参照当地医疗保险规定可报销的部分进行报销,那么如果其中有自费项目或者部分自费项目的金额得由你个人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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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30
交强险最高赔付110000 这里所有产生的费用交强险都能报销
第2个回答  2011-07-2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自己修车费用就得自己掏了 交强险只负责第三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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