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蒙古人的历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中国明代喀尔喀蒙古人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1638年向清朝纳贡,康熙二十七年(1688)其封建主率众归清。雍正三年(1725)分为4部86旗,属外札萨克,仍袭用喀尔喀蒙古称呼,隶属理藩院,归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节制。1911年其封建主在沙俄策动下宣布“自治”。1915年中俄蒙3方缔约,外蒙古地方政府承认主权属于中国。1919年放弃“自治”。1921年发生人民革命,同年 7月11日成立君主立宪政府。1924年11月废除君主立宪制,成立人民共和国。1946年1月,当时的中国政府承认其独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喀尔喀蒙古人主要从事畜牧业,饲养绵羊、山羊和牛、马。有的地区开始从事农业,种植小麦和土豆;手工业、采矿业和畜产品加工工业亦有所发展。蒙古是一个地广人稀的草原之国,人口240万(1995年),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5人。其中,喀尔喀蒙古族约占全国人口的80%。此外还有哈萨克族、杜尔伯特、巴雅特、布里亚特等15个少数民族等。过去大约40%的人口居住在乡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居民占总人口的80%,其中生活在乌兰巴托的居民占全国居民总数的1/4。农业人口主要由饲养牲畜的游牧民组成。居民主要信奉喇嘛教,根据《国家与寺庙关系法》的规定,喇嘛教为国教。还有一些居民信奉土著黄教和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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