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江苏的一个公司在给员工调换岗位的时候,遭到了员工的拒绝,员工却要求公司赔偿自己高达35万元。我认为员工的这一名诉求非常的合理,但是赔偿的数额显然是有些不切实际。对于公司在安排员工上岗的问题时,应该考虑到员工既然签订的合同是做什么的,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员工的义务。而不是轻易的给员工调换岗位,这个公司在给员工调换岗位的时候,也是遭到了员工的拒绝。
如今的一些公司,在安排企业员工工作的时候,会时不时的给员工调换岗位,也是为了让员工能够学习到更多的工作经验。但其实对于员工而言,面对每天适应了的工作就不想要再换其他的工作,员工有权利拒绝公司的要求。这个员工在拒绝公司要求后,要求公司要赔偿自己高达35万元,这样的诉求虽然合理,但是赔偿的数额不太可能会支付。
如今的一些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发现现在的员工都不是特别的好应付,因为员工有自己的想法。面对公司的安排员工有权利拒绝,而公司也有权利开除员工。只要彼此之间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公司在开除员工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如果员工的合同没有到期,就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作为一名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应该随时听遣公司的调任,毕竟在公司当中领导安排员工在哪里工作,员工就要去到哪里。两者之间只要意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员工也应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不管在任何一个岗位当中都是处于学习的地步,永远不要抱着止步不前的态度,在工作岗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