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2-13
1、如果你已经决定,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
2、为了防止单位不认账,你可以采取挂号信或快递形式。
第2个回答 2009-12-13
你再次去办公室,说明你的问题,我想他就会同意了,因为上次老总说让你在考虑考虑的,你这次去老总认为你肯定是考虑清楚了,他也不会强人所难的,如果你的老板因为别的原因不想让你走,想扣住你,那你直接拿法律吧
第3个回答 2009-12-14
说明你在公司是个人才,领导很看重你,如果你去意已决,还是尽快给领导表明你的立场,以免拖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