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年初出的事故。我是正常在路口等左转,对方电瓶车逆行撞到我车上。后来去交警大队处理,本来认为是小事故也本着能尽快处理就处理完的心态。交警大队那边说我有全险也是小事故让我认全责,我想想也是就认了。后来第二次处理时对方复查发现脚筋断了,而且当时算的误工费医药费对方也不满意就往后拖了。第三次处理时对方去做伤残认定提出更高的费用,而保险公司那边又不给那么多。所以我想问一下这个责任能不能重新认定,或者说对方这个事故拖多久可以单方面解决。因为对方刚出事故时我傻傻的给对方贴了3W多的医药费现在需要用钱对方又因为钱达不到他们的标准不愿意解决。
主要问题就是在这。原本是对方主责现在我认了主责,对方就认为他们用的所有的钱都要报给他。保险公司又不傻怎么可能什么乱七八糟钱都给报。
追答调解时,保险公司会看的。这个人不同意就不同意呗,让他们去告。你急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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