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签了公司总部却想去子公司工作怎么办?

我大四学生,刚与福建一公司总部签了就业协议,总部位于偏僻地区,在厦门有它的一子公司.总部与子公司分别招人,同时也有人事来往.子公司人事部门是总部的下属.两处均要我这个专业.
我先见到总部的招聘信息并与其签约.而后见到子公司招聘,向其表明我想去子公司但已经与总部签约,子公司人事主任告诉我要向领导请示.
我不是怕吃苦,真的,主要因为女朋友在厦门,真的想在一起.可这事情又说不清楚,还没去工作呢就想调到好地方,也担心给公司留下不好的印象.
请各位帮忙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我想去厦门工作.
我07年4月可能要去实习.8月正式进公司.

不要太儿女情长了,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是作为一个旁观的人,我建议你还是先别提出这样的要求了~
不光是给公司领导印象不好,也失去了留在总部发展的机会~
总部虽然地处相对偏僻,但是绝对比子公司稳定并且有发展~你自己想想是不是?
女朋友的问题,其实不是我站着说话不腰疼,厦门福建离的很远么?真那么相思就每周末见面啊~才不会在乎路途疲劳呢~年轻人,不趁年轻干事业,等到人到中年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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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13
申请一下试试,人都是讲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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