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签了公司总部却想去子公司工作怎么办?

我大四学生,刚与福建一公司总部签了就业协议,总部位于偏僻地区,在厦门有它的一子公司.总部与子公司分别招人,同时也有人事来往.子公司人事部门是总部的下属.两处均要我这个专业.
我先见到总部的招聘信息并与其签约.而后见到子公司招聘,向其表明我想去子公司但已经与总部签约,子公司人事主任告诉我要向领导请示.
我不是怕吃苦,真的,主要因为女朋友在厦门,真的想在一起.可这事情又说不清楚,还没去工作呢就想调到好地方,也担心给公司留下不好的印象.
请各位帮忙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我想去厦门工作.
我07年4月可能要去实习.8月正式进公司.
我打算年后去厦门向子公司人事主任再次说明我的意愿,然后再去总公司人事请示.您看行吗?

跟你们主管商量一下嘛!把你的情况说给他听,先感谢他给你怎么个机会可以到这里来工作,不是对公司或其他个人有什么意见,说你是对公司如何如何的忠心,也不想离开公司,只是女朋友两地分居的事情一直缠绕着自己,不能够安心工作,我看到子公司也在招聘,如果去子公司的女朋友的问题就解决.到子公司还是同样能为公司效力.希望领导能通用.

这样说的话基本领导会同意的.
但还要看人咯!哈哈!多跟人事主任打好关系,这样的事情其实都是他作主的啊!向领导请示,多半是个打发你的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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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03
的确不好办,现在只能拜托子公司人事主任请示总公司领导了。一般是不会同意的。果然如此的话,你就为爱情奔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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