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四学生,刚与福建一公司总部签了就业协议,总部位于偏僻地区,在厦门有它的一子公司.总部与子公司分别招人,同时也有人事来往.子公司人事部门是总部的下属.两处均要我这个专业.
我先见到总部的招聘信息并与其签约.而后见到子公司招聘,向其表明我想去子公司但已经与总部签约,子公司人事主任告诉我要向领导请示.
我不是怕吃苦,真的,主要因为女朋友在厦门,真的想在一起.可这事情又说不清楚,还没去工作呢就想调到好地方,也担心给公司留下不好的印象.
请各位帮忙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我想去厦门工作.
我07年4月可能要去实习.8月正式进公司.
我打算年后去厦门向子公司人事主任再次说明我的意愿,然后再去总公司人事请示.您看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