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2-07
我认为痛经的疼痛程度因人而异、因时因情景而异,是难以量化、难以评测严重程度、难以被诊断认定的,究竟是不是真的很痛还是只是轻微痛,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所以什么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可以放“痛经假”,就成了一个难以标准化的事情,对公司的管理考核而言,就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
如果全国都推广“痛经假”,虽然很多真痛经严重的女员工会因此获益,但是也难免会出现一些浑水摸鱼、并不是真痛经或者轻微痛经却拿痛经为理由请假的人,这些人的数量该不会少。
只要这种人多了,久而久之用人单位就会认为大多数因为痛经而申请休假的人都是在编造理由请假。因而在雇佣女员工时会更加谨慎和有偏见。
因此,我觉得不应该全国推广这个痛经假,而是应该号召和提倡企业人性化管理,多一些人文关怀。
另外,不用再去动什么痛经假的心思了,先把现有的双休和法定节假日落实了,就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很多公司的双休日和法定假日都不一定得到保障,更有益于减少女性职场不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