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是“商议、商讨”“商贾、行商”的“商”,这两方面的意义是相通的——商议需要讨论、交流,商贾做生意也需要在价钱上进行讨论、交流。
除法与加、减、乘法的计算很不相同——无论在计算方法、书写形式、计算过程上都不同,加、减、乘法都是直接加、减、乘,除法的计算却还包含着乘和减,计算过程中还需要“试商”——这不是在“商讨”吗?从中意义上就把计算除法的过程和结果称为“商”
对于形式如下的除法运算式,
a ÷ b = c (或 a / b = c ) ①
来说, a 称为
被除数,b 称为 除数,c 称为 商。
当 a、b、c 同属于 实数域 R(或 有理数域 Q,或 复数域 C) 时,除法可定义为乘法的逆运算,即,
a ÷ b = c ≡ a × b⁻¹ = c ②
其中,b⁻¹ 称为 b 的逆元(
《中学数学》中称为 倒数),其满足:
b × b⁻¹ = b⁻¹ × b = 1
显然,由于 0 乘任何数都是 0,所有 0 不存在逆元,进而 0 不能作为被除数。
当 a、b、c 均来自 整数环 Z 时, 因为 除了 1 外 任何整数的 倒数都不是 整数,故,除了 1 外 任何整数都没有逆元,所以 我们不能像 ② 式 这样定义 ①。但,可以证明:
对于任意 整数 a、b 必然存在唯一的一对整数 c、r 满足:
a = c×b + r, 0 ≤ r < |b| (当 b|a 时 r = 0)
注:b|a 表示 b 整除 a。
于是,我们将 ① 改写为:
a ÷ b = (c, r) (或 a ÷ b = c 余 r) ①'
称 为 带
余数除法,其中 a、b、c 称谓不变,r 称为 余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