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误造成4万损失,辞职公司不批,要求全额赔偿

本人因为工作失误,导致多退款给客户产品款37000元,公司暂停发放我工资,要求我以个人名义追回这笔钱,因为当时公司和客户签订了一份协议,以当时产品款结算金额为依据,达成和解,如以后产生的任何费用公司自行承担,不得再以任何途径追究。我被调岗,要求我追回这笔损失,我和公司协商扣除我全部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愿意。如要解除合同必须要全额赔偿,我该怎么办

1)《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仅限于此,对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你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只有权力降低你的考核,罚款,开除(故意的除外),既然不是故意的,又是在工作中,公司应该承担百分之九十的责任。这些在劳动法中都是有名文规定的。
3)既然是职务行为,公司应该承担百分之九十的责任。这些在劳动法中都是有规定的。如果公司在执意让你赔偿那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你可以直接自动离职,事后他们也不可能去找你的)追问

如果自动离职,公司有权进行追偿的,而且自离公司拿不到不说,如果法院起诉我要求我赔偿,官司我输了我还要付费诉讼费用。

追答

那只能去劳动局仲裁,或者上法院,不然不能全身而退了。
你可以先打12333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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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3
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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