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与赠予的区别??

有什么不同??

第1个回答  2018-05-31

赠与: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予:即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当财产、物品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

共同点:两者都是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

拓展资料:

赠与仍具有相当的社会意义:赠与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财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赠与可以沟通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进而融洽社会气氛,减少社会矛盾。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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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5-31

一般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

两者都是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

只是“赠与”往往只是赠与某人,如小王将乒乓球拍赠与小刘。“赠予”则可以是某物,如,小王生日那天,小刘对其说生日快乐,并赠予乒乓球拍。

“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

拓展资料:

赠与出处:《水浒传》第七一回:“平明,斋众道士,各赠与金帛之物。” 鲁迅《书信集·致郑振铎》:“至于版,则当然仍然赠与耳。”叶剑英《草原纪游》诗之九:“人人采得花盈把,赠与阿谁任你猜。”

赠予出处:《新唐书·突厥传下》:“高祖初即位,与和,因数出军助讨贼,故诡臣之,赠予不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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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5-31

赠与合同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 ,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合同,赠予是实践合同。

拓展资料

“赠与”往往只是赠与某人,如小王将乒乓球拍赠与小刘。

“赠予”则可以是某物,如,小王生日那天,小刘对其说生日快乐,并 赠予 乒乓球拍。

因为“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

两者都是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虽然不可能成为社会中财产所有权移转的主要形式,也起不到直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现代社会,赠与仍具有相当的社会意义:赠与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财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赠与可以沟通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进而融洽社会气氛,减少社会矛盾。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赠与合同的立法中,立法者都尽可能采取措施优遇赠与人,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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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6-05

“赠与”往往只是赠与某人,如小王将乒乓球拍赠与小刘;

“赠予”则可以是赠予某物,如,小王生日那天,小刘对其说生日快乐,并赠予乒乓球拍。

拓展资料

《中国合同法》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只是规定了赠与人应当在附义务的范围内对赠与的财物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义务,但并未规定赠与人在这种情况下的撤销权应否受到限制。

有学者认为,除法律规定不得撤销以外,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可在所履行义务范围内请求赔偿,因为在此范围内赠与双方形成对价关系。

因为“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

继承、赠予、买卖,哪个最省钱。继承亲人之间过户,继承最划算。

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间的过户,继承的成本最低。只需交纳280元的登记费,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无。但条件比较单一,只有属于有继承关系的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可以这么做。

税费:200元公证费、280元登记费。总计480元

提醒: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

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就由法律界定。如果继承人很多,又想过户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其他拥有继承权的人必须申明放弃遗产才行。

如果财产拥有者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当然,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赠与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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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2018-06-01

赠与和赠予的区别:使用场合不同,赠与是法律语言。赠与是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赠予是文学语言。

赠与与赠予区别:

1.我国民法规定:公民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的权利,赠与也失处分权之一。

2.合同法规定:赠与是种合同关系,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行为。赠予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3.赠与与赠予文学含义相同:

两者都是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4.赠予和赠与都是表示将财产赠送他人的意思:

(1)赠与合同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2)“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 ,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合同,赠予是实践合同。

5.“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

拓展资料:赠与

1.简介:

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2.作用:

(1)赠与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财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赠与可以沟通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进而融洽社会气氛,减少社会矛盾。

(2)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

3.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英文名contract of 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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