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与赠予的区别??

有什么不同??

第1个回答  2018-06-12
赠予是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合同,赠予是实践合同。
拓展资料:
1.一般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只是赠与往往只是赠与某人,后面是接人,比如,李四将这瓶酒赠与王五,赠予则可以是某物,比如,李四上门拜访王五,并且赠予了这瓶酒。
2.因为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赠予和赠与都是表示将财产赠送他人的意思。
3.赠与合同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4.我国民法规定:公民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的权利,赠与也失处分权之一,(资料参考:新华网),合同法规定,赠与是种合同关系,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行为,赠予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5.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5-26
“赠与”往往只是赠与某人,如小王将乒乓球拍赠与小刘
“赠予”则可以是某物,如,小王生日那天,小刘对其说生日快乐,并 赠予 乒乓球拍。
因为“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
两者都是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虽然不可能成为社会中财产所有权移转的主要形式,也起不到直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现代社会,赠与仍具有相当的社会意义:赠与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财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赠与可以沟通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进而融洽社会气氛,减少社会矛盾。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赠与合同的立法中,立法者都尽可能采取措施优遇赠与人,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第3个回答  2018-05-04
去哪办里赠予合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