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路过乙村,丙唆使丁家的狗咬甲,狗追咬甲,甲急中生智,躲至另一行人戊的身后,狗咬中戊的大腿后作罢。问戊的伤由谁负责?
张某的妻子王某,有一天在天然气灶上炒菜,因温度过高,菜油着火。天然气灶上方隔板上有一汽油桶,油桶受热后,桶盖蹦出,汽油被点燃。周某是王菜的邻居,见汽油桶内冒火,仓促拿起抹布来扑火,无效。此时,张某也本来救火,慌乱中,将汽油桶碰倒,燃烧着的汽油喷射到周的身上,将周烧伤。最后消防队赶来救火,救火成功。该大火,张某家受损4000 元,周某被烧花去医疗费10000 元。周要求张家赔偿,张不同意,认为即使自己的财产全部被烧,也就值5000 元,全部价值大大低于周的医疗费,所以,自己不应也不能赔偿周的全部医疗费。分析:行为性质及其责任承担。
甲在小镇上开一旅馆,旅客丙丁住宿几日未结帐,一日清晨,匆匆收拾行李要离店,甲要求付款给帐,丙丁置之不理,于是扣下丙丁的一件行李。问:甲的行为行至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