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公司安排我出差到外地,从外地返到公司后骑摩托回家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以从外地返公司是个人行为,要我签了备忘录承认是自己回公司后才给我报了公司,也做了工伤鉴定十级,但公司未支付住院期间的工资和评级后公司应付的赔偿金,请问不在公司做的时候能否要求支付?谢谢。

是否工伤,应当由劳动部门依法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约定无效: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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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7
如果已经做出了工伤认定,可以要求自己的合法利益。
但是注意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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