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飞机的发展简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3

1903年12月17日,美国莱特兄弟在人类历史上首次驾驶自己设计、制造的动力飞机飞行成功。1909年,美国陆军装备了第一架军用飞机,机上装有1台30马力的发动机,最大速度68公里/小时。同年制成1架双座莱特A型飞机,用于训练飞行员。至20世纪20年代,军用飞机在法、德、英等国得到迅速发展,远远超过了美国。
飞机最初用于军事主要是遂行侦察任务,偶尔也用于轰炸地面目标和攻击空中敌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现了专门为执行某种任务而研制的军用飞机,例如主要用于空战的歼击机,专门用于突击地面目标的轰炸机和用于直接支援地面部队作战的强击机。 德国的Me-262和英国的“流星”喷气式歼击机开始用于作战。战后的几年,喷气式飞机发展很快,到1949年,有些国家已拥有相当数量的喷气式飞机。当时著名的喷气式歼击机有苏联的米格-15、美国的F-80和英国的“吸血鬼”;喷气式轰炸机有苏联的伊尔-28和英国的“坎培拉”等。50年代中期,出现了歼击轰炸机,它逐渐取代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大量使用的轻型轰炸机。
60年代,歼击机型号非常多,且多是超音速的;轰炸机型号也不少,多为亚音速的(美国的B-58和苏联的图-22等除外)。运输机一般也采用了喷气式发动机,大型运输机能装载80~120吨物资,如苏联的安-22和美国的C-5A。飞行速度达3倍音速(称M3.0)的高空侦察机,有苏联的米格-25P和美国的SR-71。歼击轰炸机、强击机等都有不少新型号。在这些军用飞机中,有很多直到80年代初仍在服役,例如美国的 F-111、F-4、B-52H,苏联的米格-21、米格-23、图-95和法国的“幻影”Ⅲ等。70年代以来,军用飞机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直接用于作战的飞机大多向多用途方向发展,歼击机、歼击轰炸机和强击机三者的差别日益缩小,以致只能按这几种飞机研制或改装的首要目的确定其类别。中国在1911年,辛亥革命时革命军武昌都督府从国外购进2架军用飞机。1914年,北京南苑航空学校曾设计并制造过飞机。1919年福建马尾船厂开始制造水上飞机。1930年,广州航空修理厂制造的“羊城号”飞机,装有1挺机枪,可挂4枚100磅炸弹。后来,还陆续试制过歼击机、轻型轰炸机和教练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生产军用飞机,现已能研制和成批生产喷气式歼击机、强击机和轰炸机,还能生产不同类型的直升机、运输机、水上飞机和教练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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