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指标不可能兼顾全面及考核成本。
一般来说,从考核的必要性及成本考虑,考核指标只需要覆盖到80%的工作价值即可,不需要100%,考核指标3-5项,最多八九项。
考核要保证客观有效,需要大量的数据和工作实证,精简80%的考核指标,实际上已经起到降低考核成本的作用。
设计考核指标有一个SMART原则:
1、 绩效指标必须是具体的(Specific)
2、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衡量的(Measurable)
3、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达到的(Attainable)
4、 绩效指标是要与其他目标具有一定的相关性(Relevant)
5、绩效指标必须具有明确的截止期限(Time-b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