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处理

我一般就是这样做的
实现销售时
借:货币、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进材料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货币、应付帐款等
然后下个月交税的时候,直接也是在这个科目,但是有人是要把应交增值税下面的余额结转出来到未交增值税,这样有必要吗

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核算。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按照您的表述,月末应当还需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还需设“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 ——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当月上交当月增值税时,仍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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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08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1.应交增值税

(1)国内采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

借:生产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9)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未交增值税

(1)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核算。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进行核算。第六十条规定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的法律责任,“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早在1995年,财政部就以财会字(1995)22号通知下文,规定一般纳税人应设立“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中有“会计核算健全”的要求,“会计核算健全”包含了按规定设置帐簿、编制报表的要求,如果不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存在税收法律风险。。

  按照您的表述,月末应当还需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9-18
当月计算出需要交增值税时(销项大于进项),要做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下个月交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永远有余额,不结转,差额要结转到未交增值税,也就是你应该交的税。
第4个回答  2009-09-26
我们公司业务量不大,我在实务中没这样做。只是每个月末计提地税,到下个月缴。增值税我直接做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因为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中他们说的都已反映出来了,何必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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