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就是如此,估计80%的公司都只有“五险”没有“一金”。慌言说一次是慌言,说千次万次就习以为常,以为是真的。这“一金”也是如此,没有买本身是不合理是违法的行为,但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没有买,所以大家都觉得正常了,如果没有买社保估计很多人会反对,但没有买“一金”反对的人就不是那么多了。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企业与房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条件可以提取也可以在购买商品房时享受更低的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劳动者负担。
住房公积金不管是个人缴纳还是公司缴纳都由劳动者个人所有。这与社保有区别。所以换句话来说,这更像是企业给到员工的福利。
但事实上,单位不帮员工缴纳公积金,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因为《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好的单位都有五险一金,现实中很多单位都没有这一金,甚至有些连五险都没有,这只能说明现在社会中好单位太少了。但是如果没有买这一金怎么办?员工还真没有什么好办法,当然可以投诉,可以打官司,有法律依据。但要是都这么较真,这样的员工估计就会被大多数公司拒绝录用。因此,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只能期待更加有强制性的政策出台,只能期待中国的企业在国际上更有竞争力。换句话说只有企业能赚到钱了,员工的福利水平才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