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17
上下班的路上出的车祸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遭受车祸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警察)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部分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人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