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少给我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老板少给你工资,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直接找老板协商,向老板索要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赔偿,赔偿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应在劳动争议发生1年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注意在收到劳动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是员工需要的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需要的材料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并加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该法: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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