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是否可以长期借调人员使用?

如题所述

不可以,最长不能超过半年。

根据《关于人事管理的若干规定》

1、各单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借调(包括借出和借入)工作人员。

2、学校因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组建临时机构,抽调工作人员,由人事处根据学校安排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3、各单位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借调人员,须严格履行借调审批手续。借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超过半年以上者,需再次审批。

4、各单位借调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本单位的校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人事处研究后,报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核、校长审定。涉及科级和科级以上干部借调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借调审批手续。

5、借调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由借入单位管理和考核。

6、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原单位工作。

7、凡未办理借调手续擅自借调工作人员者,借出、借入单位负责人应承担管理责任,借出单位三年内不得进人,借调情况不得列入当事人档案,有关待遇不得兑现。

8、存在擅自借调工作人员情况的单位,须在本规定下发后一个月内,对借调人员进行清退或补办借调手续。

根据《关于人事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校际人员调动

1、凡要求调出和调入学校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现指《山西医科大学人员调入、调出、辞职的管理办法》山医大校字[2009]97号)执行。

2、经学校同意办理调出、调入手续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调动手续。

3、办理调动手续期间,拟调出人员应在原岗位正常工作,调出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离岗。若因办理调出手续,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学校停发其工资与津补贴。

以上内容参考:山西医科大学-关于人事管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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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1

这需要看当地县级人事部门的决策,教师长期被借调,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占用教师编制,不利于人事管理

教师借调,可以享受借调单位的一些福利待遇,如旅游、参加学习等活动,但不能享受借用单位的工资待遇。

因为借调,人事关系并没有变动,从法律上说还是原单位的人,聘用方还是原来的单位,所以只能在原单位拿钱,也只能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待遇。

通常情况下,在借调期间,被借调员工通薪资福利仍属原任机构体制内的人员,并享有原任单位提供的员工应享有待遇;但在个别情况下,其薪津与福利亦有可能依借调单位体制有所调整,或由借调单位将薪酬反馈给原单位进行发放,由借调单位与被借调单位协商解决。

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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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9-03
教师工作不可以长期使用借调人员,借调人的在新的岗位没有编制、属于临时借用人员,短期可以,长期借用又不给解决调入问题,会影响借调人员积极性,从而影响教学质量。所以教师工作不可以长期使用借调人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9-03
这需要看当地县级人事部门的决策,教师长期被借调,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占用教师编制,不利于人事管理。
第4个回答  2020-09-03
教师工作是否可以长期借调人员使用,这要根据学校教师实际情况决定,特殊或稀缺的教师就可能长期借调人员使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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