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属于组织上安排决定的事项,不属于本人申请工作调动的范畴。
通常来说,发生借调的事情,都是上级主管单位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各部门从基层单位临时抽调工作人员,这是组织对组织、单位对单位之间的事情,与本人的工作调动无关,而且也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调动性质。
借调人员,虽然离开原工作单位的本职岗位,但是其人事关系、编制管理、工作关系、考核管理仍在原单位,仍是严格意义上的原单位人员。
扩展资料:
借调的目的
通常有以下三种:
1. 借调单位欠缺具有某种才能的人员,而恰巧被借调人员却拥有相关才能,经上级机构安排后,借调人员暂时离开原任单任,并到借调单位任职。在这种情况下借调的人员通常都是专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2. 借调单位属临时性质,在完成某事工后即行解散。为免整个计划皆交由临时员工进行,部份人员会由不同部“借”到借调单位工作,直至事工完成,各借调员工会返回原单位工作。比如:
(1)香港政府在兴建新机场时成立了“新机场工程统筹处 (NAPCO)”;
(2)北京奥运会组委会2001年成立时从各单位借调了部分人员,2009年8月22日奥组委宣布解散后各自返回原单位。
3. 借调属员工才能发展计划的一部份,让员工接触不同单位的工作,增广见闻。员工会在指定时间派驻往借调单位,并在借调期后返回原任单位工作。
借调效应
通常情况下,在借调期间,被借调员工通薪资福利仍属原任机构体制内的人员,并享有原任单位提供的员工应享有待遇;但在个别情况下,其薪津与福利亦有可能依借调单位体制有所调整,或由借调单位将薪酬反馈给原单位进行发放,由借调单位与被借调单位协商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