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入职一个月就被辞退是否合法

如题所述

女子入职一个月后被查出怀孕而被辞退,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行为可能违法。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除依法终止劳动关系外,不得辞退女职工。怀孕并不属于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定情况,所以单纯因女职工怀孕而辞退属于违法。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禁止用人单位以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以女性生理特征或母性为由而对女职工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属于性别歧视,不合法。

3. 法律还规定,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的婚姻、怀孕、产假、哺乳等问其实现平等就业和晋升的机会。这也属于对女性的特殊保护,避免其因生理特征遭受歧视。

4. 入职一个月后发现女职工怀孕而辞退,时间上也存在疑点。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女性员工后,给予适当的试用期以观察其工作能力,一个月时间可能不足以做出客观的期望与评估。怀孕似乎更像是辞退的借口,这也不太合理。

综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辞退其工作,这属于性别歧视与违法行为。女性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在招聘与使用过程中应提供公平公正的机会,避免因生理特征等对女性实施不合理差别待遇。

所以,在您的例子中,女子入职一个月后被查出怀孕遭公司辞退,公司的行为很可能属于违法与不合理,女职工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公司推荐在招聘与管理女性员工时,给予适当的权益保护与体察,避开这些潜在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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