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改变行程安排的行为有错。因为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
《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导游的职责:
1、根据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或约定,按照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游客参观、游览。
2、负责为游客导游、讲解,介绍中国(地方)文化和旅游资源。
3、配合和督促有关单位安排游客的交通、食宿等,保护游客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4、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5、反映游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安排游客会见、会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