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帮我干活时受伤了我有多大责任?

前几天我家建房子,我舅舅帮我忙的时候,不小心从房子上摔下来造成肋骨折一根。现在医疗费用加起来很多了。而且将所有的责任都算到我头上。当时我没有在场,但是我从其他在场人了解到,我舅舅摔下来的原因是木匠师傅指挥怎么做,另外一个也是我亲戚他操作上的问题将我舅舅站在楼上的树木撬下来指挥摔伤的、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负有多大责任?是全部责任吗?

需要负全部责任。

一般情况而言,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帮工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责任。被帮工人拒绝帮工的,帮工人坚持帮工,造成他人损害,帮工人自己承担责任,被帮工人不承担责任。帮工人造成他人损害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解释》规定:

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现象在我国的现实生活尤其是农村社会中非常普遍。特别是在办理红白喜事、自建房屋、农忙抢种抢收时,亲朋好友、邻里族人均有相互帮工的习俗。

这种情况体现了一种值得提倡和鼓励的相互照顾、相互帮助的传统社会风尚。但在帮工过程中,发生帮工人致人损害的情况也在所难免,此种情况需要法律进行规范。

帮工作为社会生活特别是民间的常用语,有多种含义。主要有:

一是指相对于主要工作承担者的次要、辅助或协助工作者,如为厨师打下手者;

二是指与因提供劳务而获取报酬的雇员、职工、工作人员相对而言的无偿提供劳务而不收取报酬者;

三是在一些地方性的法律文件所指的相对于企业职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帮工,是指第二种含义。帮工在民法中的含义一般是指无偿、自愿、短期为他人提供劳务,是指帮工人无偿为被帮工人提供劳务,并未为被帮工人明确拒绝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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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08
你会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追问

可是是另外一个人的操作问题将他弄下来摔伤的呀?摔伤的人是义务帮我干的,但是另外一个是出钱的

追答

  另外人为侵害人,他要承担责任。
  但受害人的损失是要承担的,如果受伤人向你主张你须先承担责任,你再找另外主张你的权益。受害人直接向侵害人主张时你可以免除责任。

追问

现在他们的观点就是帮我干活受伤的,我要负全部责任,就连操作失误将我舅舅摔下来的那个人也是这样说的,他完全没有提及过是他操作的问题,但是我从其他人那里听到就是他弄的。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追答

  赔偿责任你是要承担的,因为你是接受帮工者或受益人。
  你可以通过举证追究存在过失\过错的侵害人的责任,如果没有明显的过失与过错,或者存在了而不承认,你也举不了证实则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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