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的房子快到期了,房东说要自己用,我和她谈起转让费,她只愿付玻璃门钱,因为门是去年刚装的,表示屋里的一切她都不要,可以不用出钱,还说当初就说不让转让,其实去年我们就没签合同,她给我都是一年一签,我毕竟用她的房子10来年了,自从她老公前年去世我们都没签,并且以前的合同说的是不可自行转让,应该可以转让吧?这种情况我们协商不成,我该怎么办?要打官司,我能赢吗?证据补充:去年打的租金收到条,还有前年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