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打卡按旷工算是否符合劳动法法规?

如题所述

是不符合劳动法法规的。

    详解:

    考勤最大的功能也仅仅是在形式上记录"进入"和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并不能证实"进入公司"就等于实在工作,你的情况恰好属于公司法务列举条款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将相关情况报备至考勤管理人员,考勤负责人员予以相应调整"。明明已经知道你在对应时间内实在为公司工作而拒绝调整,同样是法务人员在曲解法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你当日虽然忘打卡,但是仍然提供了事实劳动,你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企业也有义务支付这一天的工资,否则就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者付出劳动就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法》第五十条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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