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进度安排怎样?

如题所述

按照国务院要求,从2007年1月起,开始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2007年1月至6月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定,以及试点经验总结、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等。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调查工作,至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国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开展农村土地调查,逐地块查清全国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
(2)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查清农村部分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确权达到90%以上。
(3)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到2009年底,完成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调查。
(4)到2009年底,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汇总统计调查,查清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5)到2009年底,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完成基本农田的上图、登记、造册,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6)在调查的基础上,2010年上半年,完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国家、省、地、县四级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全国土地调查信息共享。
(7)进行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时点变更,将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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