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培训后未满合同规定服务期提出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公司以培训为由外派到国外总部学习一个月,签订了为期四年的服务合同,合同中规定若服务期离职则需赔偿培训期间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五万元整。
实际上出国期间公司并未提供任何培训。对个人而言,只是把工作地点从国内转移到国外一个月。
3. 回国后工作已满一年,原本公司每年都会加薪一次,但是,现在薪资却没有任何调整。
请问:在这样的条件下我提出离职是否仍旧需要支付违约金? 我并未接受过任何培训。

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单位对员工进行了专项技能培训的,可以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并可以约定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服务期内员工辞职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是标准不超过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并且已经经过的劳动合同期从中扣除。
法律分析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是《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可主张违约金的情形,除前述两种法定情形外,在其他事项中约定的违约金通常归于无效。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或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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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2
出国培训后未满合同规定服务期提出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2个回答  2013-11-14
这要看公司能不能举证出为你花费的培训费用。不能只看合同约定是5万元,法律有规定违约金不能超过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食宿、差旅费)。而且违约金是要均摊到4年服务期里的,你已经履行了一年的服务期,就可以减四分之一了。追问

你好,如果公司无法提供培训证明,那么,我是否最多只要支付食宿和差旅费就可?
PS:实际上就没有任何培训,培训只是一个出国名义。

追答

个人认为,公司无法证明的话,那就没有专项培训。也就没有违约金一说了,那个服务期约定对你就没什么约束力了。什么食宿费、差旅费实际上就是你出差办公的费用,也理应由公司出吧,不用你赔。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1-15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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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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