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的时候交了一万定金。按照开发商要求,一周之内交齐首付款。但是交完首付款之后,开发商打印出来合同让我签字的时候,我对合同条款不认可,要求开发商修改,开发商拒绝修改,因此我就没有签字。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退房吗?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不认可的合同内容有以下几点:1、面积差问题,开发商制定的条款是按照第一种方式处理:不管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差距多大,都根据合同单价据实结算,对退少补(没有绝对值3%的内容)。2、逾期付款30天以上买房违约,逾期交付60天以上卖方才违约。我认为不对等。3、房屋交付后180天具备产权登记条件(应该是60天)。谢谢大家!!!
现在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开发商销售员当初介绍的时候,告诉我项目旁边有个实验学校,我也看了他们宣传的区位图,项目旁边把学校也画上了。但是咨询了一下教育局,教育局的答复是项目旁边根本没有规划的学校。而且,他们一期交付的业主最近也一直在闹事,就是因为学校的问题。这是不是属于欺诈?
但是,我们这边的合同是网签,直接备案的,只是我没有签字按手印。这样算不算合同已签呢?
合同只是打印出来了,我没有签字,所以还没有办贷款。销售员介绍的时候说有学校,但是从教育局了解到没有他们所说的学校。这样情况下,是不是完全可以要求退房?休息!
追答你都没签字,就是没有完成交易,也谈不上退房。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就是想问问,我应该到哪个部分投诉或者请这个部门协调退房。有人跟我说房管局,有的说开发办,还有的说建委市场科。有点迷糊了!
交完首付款可以退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