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员工时欺瞒公司不会从事原老板职业,还在眼皮下开店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辞职员工从事和之前公司一样的或者同类的工作,造成竞争,这应该怎么办?这问题分两种情况来看:一、存在竞业协议假如员工在公司工作时,因为接触到大量技术秘密或者客户资料,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可以要求员工签订《竞业协议》。这样,就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公司的利益,一旦这位员工离职后,从事和公司同类的工作,就可以进行维权,要求补偿。
 


但是,竞业协议要注意几点:

1、不是所有员工都能够签订《竞业协议》,一般法律承认的签订竞业协议员工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一般员工是不能够签订的。

2、竞业协议有限期最长为两年,也就是只能限制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类的工作,超出两年则无效。

3、竞业协议履行期间,公司是需要按月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这作为对员工限制的补偿,如果不支付,则视为公司放弃履行所签订的《竞业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不存在竞业协议假如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竞业协议,那么,员工做什么,那都是员工的自由。就算他就在你对面、旁边开几个一摸一样的,也是他的权利,你是没有任何理由去干涉的。至于员工在离职时各种口头承若什么的,都不存在什么法律效力,只能说这个员工不够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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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1
就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公司的利益,一旦这位员工离职后,从事和公司同类的工作,就可以进行维权,要求补偿。
第2个回答  2020-09-19
直接去找这位员工谈谈,告诉他这样对两边都不好。这是不守承诺的员工,但他却没有违法,只能给他好好去谈。
第3个回答  2020-09-19
我认为这是没有办法处理的,因为人家想要开店是人家自己的事情,你又怎么管得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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