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的财产灭失由谁负责

法院查封的财产灭失由谁负责

法院查封的财产灭失的责任追究问题,要看财产灭失的原因,谁有过错谁负责,如果法院存在过错也不排除由法院承担责任。都没有过错的自然灭失,不存在责任主体。

对于被法院查封的财产,法院可自行保管也可委托他人保管,若是由于保管人的过错财产被盗的话,属于过失侵权行为,所有者可向其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42.被查封的财产,可以指令由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如继续使用被查 封的办产对其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承使用。因被执行人 保管或使用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43.被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 个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不得使用。

44.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已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人民 法院有权责令责任人限期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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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7
谁查封,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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