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是劳务派遣工,有必要在这个公司待下去吗?

如题所述

公司如果这样做,你们是可以向公司索赔的。
因为如果公司要把你们的关系转到劳务公司,首先要与你们解除之前的劳动合同。若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给于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所以,只有当以上关系处理清楚以后,你们才能与劳务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有不同的经济补偿。
1、如果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的(包括破产、营业执照被吊销等),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形可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标准可参考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以上标准的2倍赔偿。(可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建议你们联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经济补偿意见,协商解决。如果公司知道你们了解法律,应该会考虑给于补偿以息事宁人的。
如果公司不同意协商,你们拿着原来的劳动合同到当地劳动仲裁咨询,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劳动仲裁起诉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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