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翻译这句文言文阿. (急需)

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虽执鞭之士。吾亦可为之即是表明。伊既然是可敬之士。我可为之。易言之。伊人情有所锺之时。吾对伊人亦可好好对待。两者之情合之时。必须相对待也。不宜置之不理耶。此时。将是君之大损也.

帮我翻译成现代文阿. 高手来吧. 这句不是出自任何一篇文献的阿.

完全就是要靠个人水平勒阿. 帮帮忙吧.
这个是.

在网上, 求签, 给的答案, 可惜是文言文, 看不懂阿,

只想高手解答咯.

这是签文吧
其实这些签文都是从古书上东抄一段,西抄一段,还加入了自己的语言,还有抄错的,本身那些写签文的文化程度有限,所以变得不伦不类,令人费解了。

其实按照文法应该是这样的:

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虽执鞭之士,吾亦可为之。

这两句典出《论语》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则从吾所好。”
第二句恐怕是抄错了。

即是表明,伊既然是可敬之士,我可为之。
易言之,伊人情有所锺之时,吾对伊人亦可好好对待。
两者之情合之时,必须相对待也,不宜置之不理耶。
此时,将是君之大损也。

这段应该是签文的注解。

恐怕原来的签文就是第一句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人抄的时候抄错,重复了一句,还把断句给弄错了,后面那段应该是签文的注解,结果也当成签文一并抄进去了,后来就一直作为签文本身流传下来了。
可见这些搞迷信的人自己本身文化程度就不高,愚弄比他们文化程度更低的人,或者说他们太聪明了,故意乱抄一番,让人觉得签文难以理解费人思量。

翻译:

虽执鞭之士,吾可为之。
哪怕是赶车的,我也可以做。

虽执鞭之士,吾亦可为之。
哪怕是赶车的,我也可以做。

即是表明,伊既然是可敬之士,我可为之。
就是说,他既然是个值得尊敬的人,我就可以做。(这句恐怕是当初抄签的人自己的理解,可惜语法不通)

易言之,伊人情有所锺之时,吾对伊人亦可好好对待。
换句话说,他人一旦喜欢上的话,我对他人也会好好对待。(同上,也是抄签人自己的理解,可惜语法还是不通)

两者之情合之时,必须相对待也,不宜置之不理耶。
两个人情投意合的时候,必须互相对待,不能不理他哎。(同上,也是抄签人自己的理解,可惜语法仍旧不通)

此时,将是君之大损也。
这个时候,将会是你大大的损失哦。(同上,也是抄签人自己的理解,可惜语法终究是不通啊)

这段的话的意思强行按照因缘签来解的话,大概就是说,即时对方的职业不怎么样,只要他有可取的地方,仍旧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要两个人情投意合就必须要多多相处,千万不能不理不睬。那样最终两个人是不会有结果的,将会是你的遗憾。

看这段文字,估计是民国时传下来的,因为除了引用论语的那句,其它的话,用“伊”作第三人称,那正是民国时期的白话文方式。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0932632.html?si=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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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03
这篇文的大意是:你是一个可敬的人,我可以信任你,是一个知心好友。(完全搞不懂的在翻译)然后你会遇到喜欢你的人,你对她可以好好相处。而且是必须的。最好不要对她不理不睬,否则,将是你的一大损失。(这什么跟什么啊)
第2个回答  2009-02-04
分太低了
第3个回答  2009-02-06
前面应该是引用孔子的一句话,意思是如果能致富,赶车我也干。
这应该是个姻缘签,意思是行就行,不行拉倒,不要强求。
第4个回答  2009-02-06
呵呵,我懂!!!
你求到一位地位和你相仿的伴侣,你们两位都事业有成,地位超然。此签说的是你们交往要平等对待,互相尊重,而且要勤于沟通,不可忽视对方。不能凌驾于任何一人之上。不然的话,感情受损,终不能成。此为君之大损。
第5个回答  2009-02-11
【原文】
7·12 子曰:“富(1)而可求(2)也;虽执鞭之士(3),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注释】
(1)富:指升官发财。
(2)求:指合于道,可以去求。
(3)执鞭之士:古代为天子、诸侯和官员出入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职事。

【译文】
孔子说:“如果富贵合乎于道就可以去追求,虽然是给人执鞭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如果富贵不合于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干事。”

【评析】
孔子在这里又提到富贵与道的关系问题。只要合乎于道,富贵就可以去追求;不合乎于道,富贵就不能去追求。那么,他就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从此处可以看到,孔子不反对做官,不反对发财,但必须符合于道,这是原则问题,孔子表明自己不会违背原则去追求富贵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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