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拟分立为两个公司,并将原公司房地产变更到分立后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如题所述

根据财税〔2018〕57号文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但前提是投资主体相同。
如:A企业分立为B、C两个企业,A企业原有两个出资人,出资比例分别为甲公司70%、乙公司30%,分立后B、C企业的出资人仍然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但是出资比例调整为甲公司90%、乙公司10%,那么A企业将房地产变更到B、C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如分立后B、C企业除了原来的甲公司、乙公司两个出资人外,还新增了出资人丙公司,那么A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到B、C企业,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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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6
不需要!

成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而已!与土地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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