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之谓大丈夫也”中的之是什么用法

如题所述

“之”的用法: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此之谓大丈夫”出自战国孟轲的《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译文:富贵不能扰乱他的心意,贫贱不能改变他的志向,威武不能屈折他的节操,这就叫大丈夫。

扩展资料:

《滕文公下》是儒家经典《孟子》中的一篇。《滕文公下》创作于前372年-前289年,隶属于先秦散文。作品通过孟子和其他人交谈的语录来讲明道理,形象生动。

《汉书·艺文志》著录《孟子》十一篇,现存七篇十四卷。总字数三万五千余字,260章。相传另有《孟子外书》四篇,已佚(今本《孟子外书》系明姚士粦伪作)。书中记载有孟子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古代考试主要考《四书》与《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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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9
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如“女罪之不恤,而又何清焉? 原句即: 此谓之大丈夫 此谓之使其本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5-18
此是主语,谓是谓语,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第3个回答  2019-02-16
宾语前置,取消句子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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