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的用法: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此之谓大丈夫”出自战国孟轲的《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译文:富贵不能扰乱他的心意,贫贱不能改变他的志向,威武不能屈折他的节操,这就叫大丈夫。
《滕文公下》是儒家经典《孟子》中的一篇。《滕文公下》创作于前372年-前289年,隶属于先秦散文。作品通过孟子和其他人交谈的语录来讲明道理,形象生动。
《汉书·艺文志》著录《孟子》十一篇,现存七篇十四卷。总字数三万五千余字,260章。相传另有《孟子外书》四篇,已佚(今本《孟子外书》系明姚士粦伪作)。书中记载有孟子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古代考试主要考《四书》与《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