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批怎么办?几个人去告劳动局有用吗?

如题所述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2、你辞职就以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为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不但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也是违法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支付双倍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5、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所以告到劳动局,也就是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主要是要求单位支付有关费用,结清应付的工资等,而不是要求批准辞职,你们辞职只要按照上述程序操作,就是合法的不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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