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辞职,不给请假,可以告劳动局吗

如题所述

辞职是职工的权利。一般来说,单位只有批准辞职的权力,没有不批准辞职的权力。单位应当在收到职工的书面辞职申请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批准程序。
请假是职工的权利,但是,是否批准请假,是单位的权力。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职工的请假申请。
辞职纠纷,可以通过“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途径解决。请假纠纷,不能通过“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途径解决。
一裁两审,即先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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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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