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资源调查

如题所述

2.3.1.1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壤调查

1955~1956年,由水利部和中国科学院主持对华北平原土壤进行了调查。其调查范围包括河北平原及山东、河南部分平原地区,调查面积为132000平方千米,参加人员共计500余人,主要由河北及有关省区领导和技术骨干组成。

通过这次调查,查清了华北平原以及石家庄市平原县的全部土壤类型,有4个土类23个亚类284个土种变种;解决了整个华北平原和石家庄市平原县区土壤形成演变、分类命名、改良利用的重大问题。这次调查提供的主要成果有1:20万土壤图集,1:150万土壤、养分、盐分、质地、地下水、积水、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改良利用分区图集及《华北平原土壤》。《华北平原土壤》着重论述了华北平原包括石家庄市平原县区土壤的形成条件、土壤分类及性态,以及土壤的理化性质和土壤的农业特征;特别对地下水及土壤盐渍的关系收集了大量资料,进行了分析化验工作,并据此做了土壤改良分区规划;讨论了盐渍土壤改良防治等问题。为石家庄市及整个华北平原地区的土壤改良及土地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2.3.1.2 石家庄市第一次土壤普查

为摸清全国各地的土壤状况,1958年冬,在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了全国第一次群众性土壤普查工作。1959年,石家庄市首次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土壤普查,对土壤类型、土壤耕层养分和利用方式进行了普查和资料整理,为合理施肥、培肥改土和因土种植提供了依据。这次调查的队伍主要由技术人员及基层干部组成。调查的重点是耕地土壤,调查的内容一是采用群众认土、辨土、改土的经验进行土壤分类,并用群众语言进行土壤命名;二是进行土壤养分化验,包括土壤有机质、速效氮、磷、钾的简易化验。河北省省级汇总由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合作完成,经汇总全省分4个土区、13个土片、74个土组、218个土种。提交的主要图件成果有1:50万河北省彩色土壤图和土壤肥力图,主要文字成果有《河北农业土壤》和《河北省土壤分类概况》。《河北农业土壤》主要内容包括自然条件,农民种地、养地、改良土壤的经验、土壤分类等。《河北省土壤分类概况》集中介绍了每个土区、土片、土组的面积、分布、地形、土壤特点、土壤肥力、宜种作物、耕作技术要点。为因地种植、因地施肥、因地灌溉、因地改良提供了依据。

2.3.1.3 石家庄市第二次土壤普查

根据国务院(〔1979〕111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农业厅及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石家庄市从1979年5月份开始进行第二次土壤普查与土地利用现状概查。本次土壤普查是石家庄市规模最大的一次土壤普查,历经7年时间,在这次对井陉县、获鹿县、郊区和矿区的土壤普查中,取得有效数据224250个,编绘了土壤分布图、养分图、改良利用分区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微量元素含量分布图等17套共68幅图件,编写了《石家庄土壤》一书。通过这次土壤普查,查清了石家庄市土壤类型、分布、理化状况、肥力状况以及障碍因素,提出了各类土壤的改良利用方案。

这次普查有别于历次普查的突出特点,一是各级政府都以政府名义下达正式文件召开有关部门领导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普查期间,市、县、乡都成立了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主管农业的市、县、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一般由市、县、农业局长担任,在普查期间专职专责,为做好普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制订了有关技术规程,统一了认识,统一了方法,统一了步骤,统一了标准,从而保证了全国普查的一致性和质量要求;三是成立了技术指导组,负责检查指导普查工作;四是建立了检查验收制度,提高了普查精度;五是边普查边应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六是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比较多。据统计,全市共建土壤化验室20个,参加普查人员近300人,总投资达150万元;七是野外调查的内容比较多,室内化验项目比较多。耕层养分不仅化验了土壤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速效磷、速效氮、速效钾,还化验了有效硼、锌、锰、铜、铁等微量元素。

这次普查共挖取土壤剖面66028个,耕层养分化验样品14647个,水样47个,剖面化验样品8241个,取得有效数据328280个,取岩石标本1套,整段剖面标本9个,取剖面纸盒标本32040个。县级提供的成果有1:5万土壤分布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耕层有机质含量分布图,全氮、全钾、全磷含量分布图,速效氮、磷、钾含量分布图,土壤普查报告等。市级汇总提供的成果资料有1:20万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全氮、全磷、全钾含量分布图,速效氮、磷、钾含量分布图,1:50万土壤速效铁、铜、锌、锰含量分布图,土壤普查报告等。

通过普查,摸清了石家庄市的土壤类型(表2.1)及其分布、面积特征特性、养分含量、生产性能。在土壤普查的同时,还进行了土地利用现状概查,用1:1万地形图或航片为工作底图上调绘土壤界线和土地利用现状界线。室内分斑量算土地利用现状的面积,并逐级汇总。通过概查,全市总土地面积概查数为1410191.53公顷,其中,耕地656776.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57%;园地36173.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8%;林地面积107234.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0%;疏林草地面积330607.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44%;草地面积72194.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2%;城乡居民点占地面积85213.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4%;工矿占地7918.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6%;交通占地32253.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水域面积75165.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3%;特殊用地面积2448.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7%;未利用土地4206.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0%。

表2.1 石家庄市土壤分类系统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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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4 第一次土地利用调查

为彻底摸清我国土地资源状况、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及分布,更好地开发、利用和管理土地,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国务院(国发〔1984〕70号)文件批转了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冀政〔1985〕56号文件和河北省土地管理局〔1986〕冀土政字第3号文件也都对此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石家庄市土地利用详查以1985年8月鹿泉市作为河北省土地详查试点为起始点,1986年10月栾城县作为石家庄市试点开展土地详查,1987年10月赵县作为石家庄地区开始试点,至1988年10月全部试点完成,并通过省级检查验收。此后又经过4年多时间,分4批陆续开展了全市19个县(市、区)的土地详查工作,于1992年5月全部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其中,第一批无极、正定两县1987年10月开始外业调查,1989年底完成内业工作,1990年初通过省级验收;第二批元氏、新乐、高邑、深泽、藁城、辛集、晋州、井陉矿区、井陉9县(市、区),1988年9月开始外业调查,1990年初内业全部结束,并陆续通过省级检查验收;第三批赞皇县、郊区分别从1989年3月、12月开始外业调查,1992年7月陆续完成内业并通过省级检查验收;第四批灵寿、平山、行唐3县,从1990年3月开始外业调查,1992年3月完成全部内业工作,1992年5月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石家庄市县级土地详查主要经过准备工作、外业调查、内业整理等几个工作阶段。外业调查底图西部山区利用1:1万地形图和航片,丘陵、平原地区大部分利用1:1万平面影像图。共利用航片455张,平面影像图865张,地形图600余张。外业调查采取现状调查与权属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地类图斑、线状地物和零星地物调绘,境界与权属界调查等几方面内容。内业工作包括分幅图清绘、面积量算统计、成果图件绘制、文字资料编写等内容。其中,面积量算多采用求积仪和方格法结合的方法进行,原则以图幅理论面积为基本控制,分幅进行量算,按面积比例平差。面积汇总统计以分幅为单位统计图幅内各村各地类面积,由各村各地类面积逐级汇总至县级。成果图件绘制以复照透绘的方法缩图,编绘了乡级1:1万、1:2.5万土地利用现状图、权属界线图、乡级边界接合图表;编绘了县级1:7.5万、1:5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边界接合图表等。

石家庄市土地详查市级汇总工作从1992年上半年开始,经历汇总准备、县级成果检核、数据接边、面积分类汇总、编绘成果图件、撰写文字报告、成果验收鉴定等几个阶段,历时3年多时间完成。详查汇总对涉及县级境界的图幅进行了接边,对重调和漏调情况进行了核实和地类面积调整,针对图幅内各部分图斑面积与理论面积不等情况进行了平差处理。涉及线状地物接边一般只作图面处理,面积不参与变化。数据汇总统计采用市县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县级对本县数据进行接边调整后填写表格汇总至县级,市汇总组在县级接边统计的基础上汇总到市级,数据汇总统计初步采用了计算机进行工作。

汇总图件绘制以接边后县级详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采用复照缩图、蒙绘透绘的方法,编绘了1:10万土地利用现状图,1:15万土地利用现状彩色挂图等图件成果。在数据汇总及图件编绘的基础上,市级汇总撰写了《石家庄市土地详查资料汇总报告》、《石家庄市土地详查成果应用总结》、《石家庄土地资源》等文字成果。详查结果显示,全市辖区总面积1406238.93公顷,其中,耕地634306.19公顷,园地50657.37公顷,林地156653.40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22033.74公顷,交通用地26802.01公顷,水域67407.95公顷,未利用地348378.27公顷。整个调查工作从1984年10月开始,到1994年底全部结束,历时9年。总投资近200万元,投入人力近400人。

2.3.1.5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

2000年底,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全省在3年内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11个设区市建成区和经济发达的县(市)要基本完成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行建制镇和村庄地籍调查工作。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为坚决落实部、厅领导的指示精神,积极完成上级确定的工作目标,在着手抓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认真查清辖区工作底数,制订周密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按计划分步实施,全程跟踪与监督检查并重。

(1)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原因。往日资料陈旧过时、变更调查工作做的不及时,图形、属性与土地利用现状严重不符、陈旧失真。如灵寿、赞皇、行唐、藁城、原郊区等县(市)、区,图形资料大多以纸质载体存放,极易折损,失真变形,图面又污浊不清。个别地方的台账、外业手簿等资料缺页。

初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失真。由于手段落后,造成面积量算、图形数据接边发生重合或隙缝及线状地物偏移等现象。

原有详查资料丢失损坏。晋州市国土资源局在1997年搬家时将原来的详查资料全部丢失,必须通过更新调查来弥补过失,重新查清土地利用现状,以适应地籍管理的需要,最终才能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

土地权属信息不完整,不能满足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要求。通过调查摸底,大多数县(市)在初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只进行了各行政村的权属界线调查,而未对有土地占有权和处分权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等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属界线进行调查,也没有进行集体土地与道路等线型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不能满足线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需要。

满足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需要。建立一个数据精确并能正常运行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必须做到:原始数据可靠、工艺流程科学和对各类复杂问题的科学处理。原始数据是建库的根本,但限于当时的条件,一些原始数据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图形的缺号、重号、图与台账不一致等,这些在当时看来是影响不大、数量不多的问题,但对建库来说则必须逐一彻底解决。为此,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8月7日发文明确要求,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之前必须进行更新调查。

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要。由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不够准确,造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建设用地的会审、农用地复垦项目的立项和实施等工作陷于被动,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中留下了深刻的教训。要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唯一的途径就是进行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

(2)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原因。初始地籍调查手段落后,方法不统一。

没有采用统一的控制坐标进行地籍测绘,形成地形图。如石家庄市所辖各区,分别采用解析、半解析、勘丈法进行地籍调查,而且大多采用自由坐标进行地籍测量,所形成的成果仅能满足当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没有形成地籍图。有的虽已形成了地籍图,但却束之高阁,未进行变更调查或变更工作不彻底。各地所形成的地籍图,由于历年变更登记任务繁重,繁琐的手工作业影响了地籍图的变更。

由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规程要求,大多数地方初始地籍调查目的单纯,只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确权发证,因此采用“开天窗”的方法,只单一调查了国有土地。如鹿泉市、辛集市、无极县、赵县、晋州市、藁城市、新乐市、元氏县等,均采用“开天窗”的方式,星星点点地调查国有土地,与目前的城镇地籍管理要求相差甚远,必须进行地籍更新调查。

城镇土地变更大,现有地籍资料不能满足建库的要求。近十几年来,石家庄市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较高,土地产权交易、变更频繁。

本次调查工作石家庄市政府和县(市)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局共筹措资金总计1000多万元,作为土地更新调查及建库的专项资金。

在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方面,将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县(市)以最新版1:1000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采用全解析方式进行地籍测绘,形成了规范的地籍图。其中,栾城县将更新调查成果录入计算机,在MapGIS软件支持下成功建成了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市内5区则以2002年初夏的最新1:500正射影像图为工作底图,充分利用原地籍资料进行权属调查,采用全野外数据采集的方法进行地籍测量,形成电子地形图和电子地籍图,并统一将此数据转入到MapGIS软件平台上,再录入属性数据,通过图形与属性的衔接整合归档形成地籍信息系统。

石家庄市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启动于2002年。由于测量控制成果陈旧,不能继续使用,为此,与石家庄市房管局合作完成了石家庄市数字房地产控制成果。同时,由于机构职能的转变,基础测绘已划归国土资源局,因而,此次调查以新的“数字房地产”航飞资料为工作底图,采用全野外数字采集的方式进行测绘,范围达153平方千米(包含地籍调查125平方千米),得到1:500的数字地形图和数字地籍图。为使此项工作能全面地推开,首先在裕华区进行了2平方千米的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出地形图测绘、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同时进行,全外业采集数据向MapGIS软件安全转入并成功建库的经验,为编制《石家庄市数字地形图测绘和更新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工作计划》以及数字地形图、城镇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

2.3.1.6 第二次土地调查

为了全面查清石家庄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根据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统一部署和省级统一安排,2007年石家庄市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石家庄市所辖的23个县(市、区)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翔实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石家庄市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通过本次调查,查出石家庄市辖区总面积1406014.1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2267.05公顷,园地面积77056.37公顷,林地面积211226.32公顷,草地面积215580.5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85683.7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3001.1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57794.5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43404.42公顷。

石家庄市开展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取得的调查成果为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准确的土地资源信息,加快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过程,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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