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18号突然找到我们人事部要求集体转岗销售,我们不同意就写下了被迫离职的申请书,还有把各种账号及工作都写到了交接书上,并且在转岗通知书上面写上了不同意转岗,被迫离职的话。将文件一并交予董事长,并且整个过程偷录了像。他也接受了,但并未承诺什么时候发工资,公司已经拖了好久。
我们将自己的劳动合同,入职申请,转正申请,离职交接表离职申请书等文件都拿到了手里,并且还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转岗通知书等文件一起交到了劳动仲裁,一共五个人,现在还在等仲裁消息,但是公司给我邮箱发了一封交接通知书,限我三日内做交接,我现在唯一的就只有钉钉还没给她管理员,其他都交接了。但他通知书的落款公司名少一个关键字,且公章也跟原来的公章不一样。我们人事有很多公章文件,我做了对比。我还需要去跟公司交接吗?
那现在我需要向公司交接吗?其实都已经交接完了,所有内容都写到了交接申请书上,并且给了董事长。现在我收到的《交接通知书》上面公司名少了一个关键字,章也跟以前的公章不同。PS我有很多文件的公章都一样,但这个章字间距不同。我怀疑是公司副总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