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公司罚款最多不能超过工资的多少

如果罚过之后,比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能不能告公司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大家打工都不容易,若没有给公司造成大损失的话,用人单位因酬勤处理,不宜处罚太多。若员工觉得用人单位处罚不符合实际,可向劳动局咨询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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