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自己真的很傻,现已在公司工作了差不多7年了,但公司没为我社保,2012年入司时就和他们签了份{不买社保的协议}那份协议大概意思是如下:本人为了增加收入自愿不买社保。。。。)唉。。当初考虑的是随时不想干下去的那种心态,也不太注意这个社保的问题了,一年又一年地在那间公司做下去,直到现在我都还没离职,现在怎么办?
所有的个人协议,都要符合法律要求。你签署的协议明显属于违法的,无法律效应。
自用工之日起,单位就有法律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自入职之日起的所有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可以劳动仲裁。一般来说你这种情况都是可以胜诉的。
目前在职,如果这样搞的话和公司的关系会搞得很僵的哦,上个星期的时候刚刚交了辞职书,然后上级领导人就多方面的想留我,又是叫我去某个某个部门提薪加工资,没买社保的情况下才加四百块,然后我考虑了,不划算
追答交辞职不划算,你也可以不用理社保问题,到时候退休,或者真正找到合适的单位要走时再说,时间上不影响,这个不受诉讼时间限制。真要是不想干了,就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其依法交纳,并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算,半年以下按半个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