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1-12
法治更能阻断校园霸凌,法律的作用不可忽视。相较于之前此类事件多以纪律处分、批评教育为主,法律的完善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也强调了事件的严重性。但目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给予保护还是严惩,依旧存在一定的矛盾,这就导致法律规定还存在简单笼统等问题。同时,尽管法律完善了对校园霸凌的监管和处置问题,也都是站在霸凌发生中和霸凌发生后的角度,并没有对霸凌事件的根源产生太大影响。以后果“威胁”霸凌者,就如给恶龙的脚上加了镣铐,可以短期控制其无法行动,但难以避免其挣脱镣铐,继续作恶。
这种“威胁”还建立在这些霸凌者已经知晓法律的基础上。其实,有些未成年霸凌者手段恶劣,本就是善恶不分、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可能连知晓法律,畏惧法律都谈不上。校园霸凌发生的原因主要是这几点:
第一,部分家长未尽到教育的责任,没有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第二,老师和学校对孩子的人格教育不到位,学习,应当先学德。
第三,同学、老师、学校对于霸凌事件的忽视与冷漠,抵制校园霸凌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第四,网络发达,但分级制度并不完善,不能明辨是非的未成年人对血腥暴力的场面进行模仿。
第五,相关法律依旧不够完善,可执行力不强,普及率也不高。
其中,第四点和第五点是外部环境的影响,由于近年来此类事件层出不穷,外部环境正逐步改善。校园霸凌的根源其实还是与人相关的前三点,总结起来还是各方疏于教育,无论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还是老师对学生的教育。通过教育让孩子加强法律意识,健全人格,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让老师承担起为人师表的责任,和家长、学校一起为孩子提供坚强后盾,这才是解决校园霸凌问题的治本之道。想要治本,需要长期的努力。希望将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一个人,共同抵制校园霸凌,还孩子们一个健康、快乐、纯真的童年。
第2个回答 2022-11-12
我认为解决校园霸凌问题应更注重从法律着手。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法律的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度规范的行为规则,具有客观性、强制性和震慑作用,对社会也就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教育主观色彩成分过多,对于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同时也不能确保问题的公平和公正。
从个人角度而言:根据《校园霸凌公众认知调查数据》显示,超过一半的受访者经历过校园霸凌,四分之一的受害者表明实施霸凌者背后有社会青年支撑,且校霸案件的加害人曾是被害人的比例接近百分之四十。这不正是缺少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所导致的吗?对于受害者,他们极其需要自己受到保护的同时让霸凌者能够得到法律的惩戒与制裁,这也起到了警戒他人的作用。
从社会角度而言:上面提的数据报告同样显示出一半的受访者将“法规制度不完善”视作为霸凌出现的根本原因;同时《中国教育发展报告》指出近年来校园霸凌发生的地域范围扩大且频次密集,呈现低龄化、群体化、行为恶劣等诸多问题。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法律需求大于教育需求。
从法律、国家而言:法律手段可以帮助界定霸凌事件的责任主体,引起人们对霸凌问题的重视,利用法律来建立完善的机制可以有效地解决霸凌事件;并且法律有更强的实际可操作性,这与责任方模糊、界限不清的教育方式相比,法律可形成有效的公认标准。如日本制定的《防止校园霸凌对策推进法》美国《反霸凌法》,它们在为此问题制定了相关法律后,相关的霸凌事件相比前一年减少了百分之三十六。因此,通过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国情,进行专项立法,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法律的见效会远远快于教育。
法律是教育的依据和根本;普法意识不单重视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让我们重视自己是享有法律的权利。
最后想说,我觉得教育的感化作用并不强,它的实际可操作性也并不高。从现状来看,学校对于校霸事件处理的态度是较为消极的,它会担心声誉受损、威胁某些人的既得利益或仕途发展,因此也大多选择隐藏,这也就埋下了隐患;法律的完善就有效提升其的执行力度。
第3个回答 2022-11-12
【背景】我方认为法律与教育都是解决校园霸凌的途径,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我们要讨论的便是在法律与教育都尚不完善且校园霸凌事件影响十分恶劣的情况下,何者会更迫切地被需要。
【定义】校园霸凌的国际定义是:一个学生长时间、重复地暴露在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欺负或骚扰行为之中。受害者会受到身体或心理的伤害。
【论点/对比】我们从利弊比较的角度来谈谈需要从法律着手的原因:法律能起到预防作用,在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之上,当做一件事情有很严重的法律后果时,你会掂量掂量是否去做它,即当犯罪成本上升时,犯罪人数会下降,当然教育也具有预防作用,这是我们的共同好处,那为什么我们选择法律而不是教育呢?
第一,对于处理标准而言:法律是客观的,标准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强。因为在校园霸凌事件发生后,法律的处理标准相较于教育标准更加明确、统一。因为教育主观色彩太强烈,每个人对于校园霸凌的界定不同,相当一部分学校和学生家长认为“只不过就是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而已,怎么还上纲上线了呢”。标准不明确不统一,处理问题会更棘手。这样看来,教育的可操作性太差,并且无法形成系统的教育;但是法律条文清晰简洁明了,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对于霸凌有明显的界限,统一化、系统化还可操作,占有绝对的优势。
第二,法律的处理结果更符合民众对于正义的追求。以加州欺人者重罪为例:在美国加州,几名中国留学生对其同学进行校园霸凌,手段残忍。法庭宣判时提出六项刑事罪名,对涉案人员按法律规定作出处理。事件处理结果公布后,世界网友一片叫好,中国网友也纷纷呼吁完善立法,学习美国按法律处理校园霸凌问题的方式。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更紧迫地被需要。保护被霸凌者权利刻不容缓,遏制校园霸凌现象继续膨胀刻不容缓,日本 2015 年发布的《儿童青少年白皮书》称,87% 的中学生在中学时期遭受过欺凌,没有欺侮过他人的比例不超过 12.7% 在中国,校园欺凌问题同样严峻,校园霸凌事件中11.5%的受害人死亡,31.87%的受害人重伤,38.54%的受害人轻伤。校园霸凌可能会导致受害者不同程度的轻重伤,永久性的后遗症、伤残、 死亡。有数据称,在中国约有58%的青少年经历过校园霸凌,这些数据让人触目惊心。校园霸凌相关事件频发,解决霸凌问题,从人道主义来讲,保护被霸凌者权利急不可待。在社会霸凌事件层出不穷、造成恶劣影响的今天,法律才是最迅速且强有效的处理方式,首先,因为教育要对孩子从小到大的去进行教育,或者在孩子三观未形成时进行教育,见效过慢、周期过长,这与法律短期内强有力度的打击效果是没办法比的,所以解决校园霸凌问题需要法律走在前面。2010年,在新泽西州在克莱门蒂自杀事件后,美国教育部召开的霸凌峰会通过了反霸凌法,报告显示,相关的霸凌事件相比前一年减少了36%
法律见效快,法律对于无数个被霸凌者和潜在被霸凌者来说是拯救他的上帝啊。
第4个回答 2022-11-12
法治更能阻断校园霸凌,法律的作用不可忽视。相较于之前此类事件多以纪律处分、批评教育为主,法律的完善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也强调了事件的严重性。但目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给予保护还是严惩,依旧存在一定的矛盾,这就导致法律规定还存在简单笼统等问题。同时,尽管法律完善了对校园霸凌的监管和处置问题,也都是站在霸凌发生中和霸凌发生后的角度,并没有对霸凌事件的根源产生太大影响。以后果“威胁”霸凌者,就如给恶龙的脚上加了镣铐,可以短期控制其无法行动,但难以避免其挣脱镣铐,继续作恶。这种“威胁”还建立在这些霸凌者已经知晓法律的基础上。其实,有些未成年霸凌者手段恶劣,本就是善恶不分、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可能连知晓法律,畏惧法律都谈不上。校园霸凌发生的原因主要是这几点:第一,部分家长未尽到教育的责任,没有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第二,老师和学校对孩子的人格教育不到位,学习,应当先学德。第三,同学、老师、学校对于霸凌事件的忽视与冷漠,抵制校园霸凌是每一个人的责任。第四,网络发达,但分级制度并不完善,不能明辨是非的未成年人对血腥暴力的场面进行模仿。第五,相关法律依旧不够完善,可执行力不强,普及率也不高。其中,第四点和第五点是外部环境的影响,由于近年来此类事件层出不穷,外部环境正逐步改善。校园霸凌的根源其实还是与人相关的前三点,总结起来还是各方疏于教育,无论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还是老师对学生的教育。通过教育让孩子加强法律意识,健全人格,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让老师承担起为人师表的责任,和家长、学校一起为孩子提供坚强后盾,这才是解决校园霸凌问题的治本之道。想要治本,需要长期的努力。希望将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一个人,共同抵制校园霸凌,还孩子们一个健康、快乐、纯真的童年。
第5个回答 2022-11-12
解决校园霸凌更应该依靠法律手段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解决校园霸凌更应该依靠法律手段。在此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校园霸凌实际上是指孩子们之间权力不平等的欺凌与压迫,它长期存在校园中,它包括肢体或言语的攻击、人际互动中的抗拒及排挤,以及类似性骚扰般的谈论对别人的性或对身体部位的嘲讽、评论或讥笑。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教育手段是指教育者为达到一定教育目的所采用的活动方式和方法的总称。在今天的辩题中,我方判断的标准是哪一种手段的实施性更强以及实施效率更高。接下来我将从三个方面来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法律手段更加有力度。由于法律本身具有客观性、权威性与强制性,使其具有很强的震慑作用。2010年 在新泽西州克莱门蒂自杀事件之后,美国教育部召开霸凌峰会通过了反霸凌法,根据2013年报告显示,该州相关霸凌事件比前一年减少了36%。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校园霸凌的问题,能够更加彻底有效。
第二,相比于教育手段在主体上因个人差异性造成的认识偏差,法律手段具有更加明确的责任归属和界限划分,在法律完善且健全的条件下,其严格的处理规范和章程,对双方尤其是受害者是极为公平的,且能够讨到公道的心理安慰,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慰藉作用不容忽视。在中关村二小霸凌事件发生后,学校老师家长之间互相推诿责任,使得真正的施暴者并没有得到其该有的惩罚,真正的受害者也没有获得该有的慰藉。有罪的人心安理得,无罪的人不断自责。我们难道还要让这种不幸继续在我们面前演现吗?教育手段难以解决这些问题,这时候就更需要法律手段来发挥作用。
第三,法律手段具有即时性的优势,相较于教育手段的感化,法律在落实的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更低,效果更是立竿见影。经调查,在现实中,有很多校园霸凌的施暴者,在其接受教育手段的过程中,仍然会存有霸凌思想甚至之后会继续施暴于受害者,因为教育存在一个时间过渡的过程的。法律手段相比于教育手段往往能够起到及时止损的作用,防止施暴者的进一步霸凌。
虽然,我国目前的法律仍然有所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