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上,“校园暴力”成为会上热议的话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校园暴力”干预机制滞后和犯罪成本低,让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他们呼吁对校园暴力“严惩”、“零容忍”,建议采用立法等手段加大对校园暴力的惩戒力度。但也有人大代表认为,防治校园暴力关键还在教育,如果用过于严厉的法律来约束,可能会给孩子的成长及其整个人生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现状
现行法律缺乏具体措施
在此前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建议,通过立法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如著名小品演员、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提交了有关校园暴力的提案。他认为,目前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主要是因为在法律方面的缺失:现行法律没有对校园暴力行为采取具体规定措施。
此后,越来越多的声音被媒体所关注,如全国人大代表、金华市金东区实验小学校长方青表示,当前校园暴力犯罪时有发生,不少校园暴力的加害者,并没有受到相应处罚。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应在法律框架内,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应负的责任。他建议,对校园暴力行为立法,应该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适应现行法律的几个关键年龄进行重新界定;全国人大代表、东南大学党委书记易红认为,立法、惩戒机制和教育机制的缺失,使得国内校园暴力长期以来停留在道德层次,而没有上升为法律议题。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昌松表示,去年《刑法修正案(九)》在虐待罪后面增补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因为虐待罪只适用于家庭内部,新增罪则适用于所有具有看护责任的人,如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对未成年学生的虐待。但是学生间的暴力、虐待并没有法律规定。
行动
呼吁制定《反校园暴力法》
“其实,我们已经呼吁很多年要制定《反校园暴力法》。”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表示,制定《反校园暴力法》并不仅仅针对学生,也不是简单处置施暴者,而是包括相关的预防和惩罚制度,教师和学校的责任、规范,法律程序等非常丰富的内容。“制定法律的目的不仅仅是惩治,也有教育和保护。”
此外,宗春山认为,对于校园暴力,可以借鉴台湾、香港的经验,在刑责之外,还要有其他管教方式,比如让孩子接受劳动和教育。
■观点
1对未成年人轻易不动用刑法
如何防范并解决校园暴力,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施杰认为,现阶段没有必要制定《反校园暴力法》,对于未成年人不宜轻易动用刑法,应以引导、监管为主。因为法律过于严厉,可能会给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邸瑛琪认为,要慎提校园暴力“入刑”,“而且,‘入刑’也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改。”
2防校园暴力重在家庭教育
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孙云晓看来,防范校园暴力的关键是教育,而第一位的是家庭教育,亟须强化父母的主体责任。首先是教育身为父母的人,因为在每一个施暴甚至犯罪的孩子背后,一定有一个问题家庭。其次,要提高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并且加强法制教育。2013年至2014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中发现,法制意识淡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影响因素。65%的未成年人犯表示,犯罪原因是“不懂法律”。60.5%的未成年人犯认为,如果事先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自己不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认为,对校园暴力要严惩,但是严惩的不仅是学生,还应该严惩相关责任人,比如家长、学校。“虽然国外法律很严格,但对未成年人也是保护为主。针对校园暴力问题,国外学校会有相应的教育,如共情教育、心理辅导等,一旦出现校园暴力现象,相关人士会马上介入,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家庭问题。只有这些措施都无效,才会惩罚。”因此,宗春山认为,防治校园暴力,还是要立足于教育。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原因当然有很多方面,比如个别学校忽视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淡化对学生的品格教育和习惯养成;留守儿童、父母离异带来的单亲家庭子女日益增多,家庭教育要么缺失、要么不当;还有一些不良社会风气及充满着打打杀杀元素的影视作品、游戏软件对青少年的影响等。
除此之外,校园欺凌事件呈多发态势,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欺凌者惩戒不力,青少年为自己的欺凌行为付出的成本很低。
事实上,过去校园里一旦发生欺凌事件,学校、家庭都容易认为不打不相识、无打不少年,有的甚至认为这只不过是学生之间正常的打打闹闹,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施害学生甚至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由于差不多施害者都是未成年人,现行《刑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豁免与保护,很多施害者得不到惩戒。
但是,对于欺凌者的宽容无异于放纵,一些青少年并不是不懂法,也不是没有敬畏意识,而是他们了解到目前的法律设计会对其从轻、减轻乃至免予追究,所以才更加肆无忌惮。北京14名女学生因校园欺凌而获刑,这是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具有很好的教育及导向意义。
更值得点赞的是,这次处理既坚持绳之以法,施以积极而严厉的法律干预,又不唯冷冰冰的法律是从,仍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着重体现对这些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挽救。
北京通州法院开展了未成年犯少年课堂活动,整个活动内容丰富,用心良苦,包括军事训练、亲情小屋心理辅导、敬老院义务劳动、法院案件旁听、法制讲座等,通过这些活动的有效开展,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帮助这些青少年能够从此远离欺凌,改邪归正,顺利回归校园,将来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
教育部门特别是学校今后对校园欺凌事件怎样处理?上述做法给我们带来了深刻启示,那就是力求做到不回避,不遮掩,敢于碰硬,敢于给予及时的惩处,同时也不能简单粗暴,仅仅一个道歉赔款、一个处分乃至开除了事,而应该宽严适度,拿捏得当,把握分寸,做到教育与惩戒并重,挽救与帮教结合。
如何将校园欺凌扼杀在摇篮里,如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何加强法制教育,如何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如何使之既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又能有力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还能帮助这些未成年人迷途知返、重新做人,对这些问题的完美作答,其实既考量着我们对所有未成年人的态度与情感,也考量着我们的法律良知与教育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