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10-29
2016年底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就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了。
多计提的税金及附加,找到哪儿多提了,然后还用原来的科目及子细目,与原来凭证一样,只是在金额前边加一个“-”符号就冲回了。
第2个回答 2016-07-03
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
小企业受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0-29
首先要指出的是,现在已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更改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如果属于当年多计提的,那就应该先核实多计提的数据,就多计提的金额编制会计分录以红字(负数)进行冲减;如果属于以前年度多计提的,核实数据后,就多计提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或其他往来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同时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未分配利润科目。
以上多计提税费已申报缴纳的,那就需要向主管税局申请退回多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