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如果写的是试用期三个月,那我可不可以 一个月就提交转正书?

如题,我是公司前台文员,我们上的是六天制的班,我试用期工资1600(其实我在人才市场时,另一个人跟我讲的工资1800,5天8小时的,所以跟老板谈时没谈几天制的,工资1600我也接受了,转正后2000),请问我可不可以上满一个月就提出转正申请。劳动合同法里有没有说只要工作可以胜任就可以提前转正呢?
其实我以前就做前台文员,这个工作我完全可以胜任,所以我又要求老板给我加工作量,就是人事大部分是我做(公司刚开的,加领导和生产部也只有14人)办公用品都由我管理,没有生产文员,所以只要是生产文员要做的也都我来,行政方面的我也负责一些,我想做一个月就写转正申请,老板很小气,我估计不会让我转,但我也要试一试。
我就想知道,如果合同明确写了试用期三个月,那我可不可以做一个月就准备转正,这样在劳动法里算不算合理?请大家指教,谢谢!

当然可以,只要公司同意就可以,在《劳动合同法》中只规定了试用期的规定,规定了试用期的期限,在这期限内用人单位必须转正员工,要么就不再续用,但至于最快什么期限内可以转正法律是没有规定的,只要双方同意,不定试用期都是可以的,我在的这个单位来的时候我们就没有约定试用期,因为工作有能力解决,这就看你和公司老板的协商和老板的态度喽。
下面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0-28
1、试用期要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确定,劳动合同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对于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2个回答  2011-10-28
申请你当然可以写,但是批不批权利在人家,不批也是按照合同约定,你也没什么好说的。你觉得自己能胜任,人家可能说我还没考查好呢,我考查的不光是你的工作能力还有人品、为人处事各个方面。这种事不好说了。
第3个回答  2011-10-28
可以提前申请转正,而且你的劳动合同如果只签一年的话,你们公司是不能够给你三个月的试用期的。
第4个回答  2011-10-28
当然可以,如果你做事得到老板的认可,就是没有试用期也是可以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