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放新规8月起施行,新规如何落实?

如题所述

近年来,电瓶车发生燃爆的安全事故层出不穷。除了缺乏明晰规范,电瓶车上楼入户一直未能被杜绝,小区物业是否尽到了相应的管理责任也值得探讨

民法典规定:

物业服务人员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因此,从法理上讲,物业对电瓶车上楼入户这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有管理责任的。

既然法律赋予了这种责任,物业就应该运用好落实好,就算缺乏明晰规定,也当依据法律精神,有效阻止电瓶车上楼入户,而不能在事故发生后以“无管理权限”为由去推脱责任。

楼内停放电动车要罚款了: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新增了大家关心的7项消防行政处罚,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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