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放新规8月起施行,是什么新规?

如题所述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此外,《规定》还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违规动火、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未落实值班制度,未按规定建立消防组织等将受到处罚: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电动自行车电梯内自燃案例带来血淋淋的教训:

2021年5月10日晚,成都市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动车燃烧火情,造成电梯内5人不同程度受伤。

2021年5月20日,北京一居民楼深夜大火致一死一伤!

2021年5月1日,湖北十堰一家电动车店面发生火灾,从消防部门披露的细节来看,现场火势凶猛,几乎整个店面都被燃烧殆尽,旁边两个门店也被火势蔓延,损失惨重。

2020年8月18日,杭州一小区地下电动车库突发火灾,11辆电瓶车烧焦。

2019年7月12日凌晨,电动车楼梯间内起火 车主被行政拘留10日。

以上内容参考 光明网-注意!8月起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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