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客户在取钱时多拿了钱的几个法律小问题?

1、因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客户在取钱时多拿了钱,客户是否构成不当得利?2、如果客户在经银行工作人员反复劝说后依然继续占有多余的钱会构成犯罪吗?3、犯什么罪?

  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所以法律是追究的。

  不当得利(unjustified enrichment)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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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6
一,构成不当得利。二,看数额有多少,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构成侵占罪,未达到则银行只能提起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三,侵占罪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26
1、虽然是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导致客户取出了多的钱,但是,该钱的取得,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当然构成不当得利。
2、客户在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劝说仍拒不返还,是否入罪,要根据其抗拒的情节、手段、款项的数额来具体判定。
3、参照第2.
第3个回答  2011-09-26
构成不当得利,拒不返还就是侵占,构成犯罪了。
第4个回答  2011-09-26
1、构成不当得利;
2、不构成犯罪;
3、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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